6月6日,濮阳县法院召开以案促改工作会议,院领导与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尹亚鑫宣读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漯河市郾城区法院原政治处主任张永建 原少审庭庭长陈君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并结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领导小组要将该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提高政治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强化学习宣传。把以案促改工作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内容,教育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宣传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以案促改工作的典型事例和突出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务求工作实效。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对关键环节要严格验收把关,坚持“四个绝不放过”,把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述职述廉内容、督查范围,着力发现问题,督促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