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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举行补种复绿活动

  发布时间:2019-06-04 08:42:12





    6月3日上午,濮阳县法院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金堤河国家湿地公园举行了补种复绿活动。濮阳市中院副院长姬生强、省、市人大代表、濮阳中院示范区法庭庭长李亮、省市部分媒体代表、濮阳县法院环资庭法官、被告人亲属及志愿者参加了活动。

    早上7点,在媒体代表及省、市人大代表的见证下,法院工作人员、被告人家属及志愿者在司法保护基地一起栽种了适宜现在天气成活的48棵白蜡树。参与补种复绿的被告人亲属表示,侄子以前因为不懂法律,才会犯下错误。不仅他不懂,全村的亲朋好友也不懂。现在通过这次活动,全村的群众都知道不能滥伐树木,要保护环境,大家都受到了教育。补种结束后,环资法官们向现场群众宣讲了《森林法》、《刑法》等法律,指出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帮助现场群众树立环保观念,提高环保意识。

    2017年以来,濮阳县法院充分运用审判职能,坚持从严从快的原则,共审理污染环境犯罪及破坏森林资源、捕杀野生动物犯罪等案件62件8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5人,有力地震慑了破坏环境的犯罪分子。同时该院注重加强传教育工作,多次组织环境资源审判法官下乡、进社区进行法制宣传,制作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以案说法,教育群众知法守法,从源头上减少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发生。充分利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平台,创建惩治、教育、修复等功能为体的立体化机制,强化全民的环保意识,促进濮阳绿色生态发展。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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