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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召开电子卷宗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9-05-17 18:06:19






    为进一步推进濮阳县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工作,5月15日上午,濮阳县法院组织召开了电子卷宗工作推进会,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审管办和监察室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审管办主任孙伯韬同志传达了省高院今年以来十一期《关于全省法院电子卷宗抽查质检的通报》的精神,并宣读了濮阳市中院和濮阳县法院的电子卷宗质检通报,就涉及该院的事项逐一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整改建议。院班子其他成员就电子卷宗整改工作分别发表了个人意见,业务部门负责人依次表态,表示将对电子卷宗制作工作高度重视,对每个案件进行把关,高标准完成整理工作。

    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文英同志对电子卷宗工作提出了四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电子卷宗是智慧法院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前提和基础,应付公事、投机取巧不可取,应采取针对措施保证每个案件的高质量;二要加强培训。要求所有员额法官向贺新红庭长学习,严把关、多指导,规范操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三要厉行监督。实行两级把关,即所有报结案件的电子卷宗质量先由庭长把关,再提请审管办把关审批。设立三级把关质检员,即各团队法庭自行设立专门质检员,由质检员、案件承办人、庭长逐级检查电子卷宗质量。严格落实审管办、办公室对电子卷宗、电子档案的不定期抽查通报制度,通过抽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杜绝电子卷宗、电子档案不完整、不准确问题发生;四要纳入考核。责任具体到人,压力传导层层到位。院长是全院电子卷宗制作总负责人,业务庭长是第一责任人,员额法官是直接责任人,书记员是具体责任人,哪里出现问题,追责就跟到哪里,问责就落实到哪里。针对出现的问题,纪检部门对责任人采取约谈、诫勉谈话、警告处分等措施,并将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各部门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工作。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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