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咦,担保为何主动还钱?

  发布时间:2019-04-28 08:18:46



    2019年4月24日,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巴某主动将涉案款项13万余元现金交付给申请人。

    2018年10月8日,经濮阳县人民法院调解张某、郭某分期偿还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某信用社欠款13万余元,杨某、巴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张某、郭某、杨某、巴某均未还款,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某信用社向濮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互联网银行、不动产、车辆等信息进行了网络查控。执行干警与四位被执行人进行联系,催促其尽快还钱,当执行干警得知巴某系某单位正式人员时,对其进行重点突破,告知其被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的法律后果。巴某得知自己将被法院拉黑限高影响个人信誉形象时,主动联系了执行干警,称愿意还钱。

    2019年4月24日,巴某来到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当场交付了现金13万余元,一次性将案件执行完毕,作为保证人承担了案件的全部费用。

责任编辑:韩亚茹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