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濮阳县159名新任人民陪审员在濮阳县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宪法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会。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科科长丁国杰同志,县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科员康志利同志,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邵丹同志,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世印同志,县司法局法制股张少峰同志出席会议,会议由濮阳县法院党组成员、审管办主任孙伯韬同志主持。
在宪法宣誓阶段,人民陪审员代表张光华、张新瑞分别进行供职发言,丁国杰科长为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任命书,全体新任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随后,高世印副院长代表县法院对人民陪审员提出三点希望:一是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二是强化四种意识,争当“四有”陪审员,三是充分发挥陪审员的职能作用。
丁国杰科长发表了讲话,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人民陪审员要树立起自觉接受管理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人民陪审员的选举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通过层层筛选,高标准、严要求选任出的。希望人民陪审员们怀着强烈的职业自豪感和责任感,规范履职,不辱使命。二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政治可靠。同时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履行职责的能力。三是要求司法局和县法院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落实好各项保障。
在岗前培训阶段,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邵丹,县法院党组成员、审管办主任孙伯韬,县法院司法技术室主任吴玖玲,分别从《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合议庭评议规则、办案纪律、法官礼仪》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为下一步开展陪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