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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举行新任法官宪法宣誓暨集体廉政谈话大会

  发布时间:2019-03-30 10:56:07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3月29日上午,濮阳县法院举行新任法官宪法宣誓暨集体廉政谈话大会。在濮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文英等院领导的见证下,五名新任法官面对宪法庄严宣誓,郑重做出任职承诺。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科科长丁国杰,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伟出席本次会议。谈话由县法院党组成员、审管办主任孙伯韬主持。

    宣誓后,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尹亚鑫对所有任职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围绕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提出廉政要求,要求所有法官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正确行使权力,保持人民公仆本色;严守纪律要求,保持清正清廉形象;履行好“一岗双责”,服从组织安排,尽快到位进入角色。

    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文英对补选法官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尽职尽责,清正廉洁,忠诚审判事业;二是严于律己,强化“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不要忘记党和人民的期盼;三是要廉洁自律,树立清正廉明形象,做到心存敬畏,行有所止,不越雷池一步,不碰红线一下,自觉维护法官和法院的良好形象;四是勤于学习,提升素质能力,要勇于担当,扛起责任,立足本职,做表率、创一流,在办案能力和司法水平上率先提升。

    最后,石院长强调,时代是出题人,我们是答卷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努力打造一支忠诚担当的法官团队,进一步推进濮阳县法院法官队伍和审判工作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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