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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扣划财产,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9-03-25 09:02:22


    2019年3月14日,濮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被执行人名下存款被扣划给申请人,68岁的申请人喜极而泣,终于追回了自己的钱款。

    2012年4月23日,姚某向魏某借款10000元,并于当日向魏某出居欠条一张,后魏某多次催要,姚某均拒绝还款,无奈之下,魏某将姚某诉至濮阳县人民法院,该院依法判决姚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魏某借款1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2019年1月23日,魏某向濮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对姚某的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互联网银行、不动产、车辆等信息进行了总对总查控。经查,被执行人姚某名下银行卡内合计金额三万余元。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姚某进行沟通,告知姚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姚某仍态度蛮横,推说自已没钱,言语强硬,拒不还钱。执行法官在多次劝说制动履行法律文书吴国的情况下,依法对姚某银行卡内存款进行扣划,案件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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