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8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庆祖法庭“网上立案”平台上线运行当天,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立案后成功调解,被告马某承诺五日内将妨碍物排除,烦恼双方多日的矛盾得以化解。
雷某租赁位于濮阳县海通乡某公司的土地,并签订合作协议书,马某长期在其租赁土地上种植树木,影响雷某正常经营,故雷某将马某诉至濮阳县人民法院,要求马某清除种植的树木。
2019年3月18日,雷某来到庆祖法庭表达了诉求,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立案注册、信息填写,上传相关材料并缴纳诉讼费用。法官在基本了解情况,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电话联系了被告马某,马某也表示同意调解。随后,法官和雷某到达妨碍处,通过实地勘察,疏导双方情绪,最终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马某承诺五日内日将树木移走。
该庭成功的将诉前调解案件与正式立案进行对接,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有效提高了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