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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打架引发诉讼,强制执行三天还钱

  发布时间:2019-02-21 08:41:12


    “方法官,我是来交执行款的,孩子不小心惹这么大乱子,我们该赔偿,不赔偿对孩子也有影响。”这是发生在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一幕。被执行人刘某的父母当场赔偿申请人两万余元。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系某小学一年级学生,2016年10月12日早读期间,刘某与李某打闹时致使刘某右眼受伤,刘某经濮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李某将刘某诉至濮阳县人民法院,后刘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李某赔偿刘某20063.14元。二审判决生效后,李某法定代理人未履行法律责任,刘某法定代理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濮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法定代理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法定代理人名下银行卡、微信财富通予以冻结。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第三天,被执行人法定代理人主动与法院沟通,履行法律文书。该案执结完毕。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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