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七尺男儿流泪满面 幡然醒悟立刻还钱

  发布时间:2019-01-08 09:57:59


    2019年1月4日,在濮阳县法院执行干警的教育劝说下,被执行人按时还清欠款,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得以执结。

    李某于2017年7月20日、2018年8月4日先后两次向好友何某借款共计12000元,借款到期后李某未及时还款,何某诉至濮阳县人民法院,经判决被告李某偿还何某本金12000元及利息。因李某未按生效裁判文书履行义务,何某向濮阳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同时对其名下各项财产信息进行总对总查控。经查,李某名下无房产登记信息,无银行存款信息,无车辆登记信息。2019年1月4日,何某电话联系了执行干警,告知常年在外打工李某刚刚回到老家。执行干警收到消息,迅速组织执行力量,一行四人赶赴濮阳县王称堌镇某村李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执行局办公室中,被执行人李某称自己手头紧,拒绝偿还欠款。执行干警告知李某拒不偿还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轻则对李某的社会信誉与外出打工造成影响;重则因拒不报告财产而依法拘留;李某刚刚打工回来,一旦查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故意隐匿的情况,更有可能涉及到拒执罪。李某听到这时,留下了悔恨的眼泪,并表示马上就还钱,再也不心存侥幸心理,轻视法律了。当日,李某将涉案本息及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一次性付清,本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韩亚茹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