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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159名人民陪审员全票通过人大常委会任命

  发布时间:2018-12-28 17:31:55







    12月28日,濮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任命卜垂江等159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邱国让、副主任张宏江、刘鸿堃、韩广勇、黄爱民等常委会委员参加了会议,县法院院长石文英、县司法局局长胡大勇及相关领导列席会议。

    会上,濮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文英宣读《濮阳县法院关于提请任命卜垂江等159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议案》,候选人代表张素娟作供职发言。经人大常委会委员分组讨论、投票表决等一系列程序,全票通过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邱国让宣布任命决定并向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任命书。

    邱国让对当选的人民陪审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做好陪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忠实履职,恪尽职守,团结协作,努力为人民审判事业多做贡献。三是加强自身修养,严以律己,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袭,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此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濮阳县法院会同县司法局、县公安局经过组织报名、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公示公告等一系列程序,最终确定了159名拟任命人民陪审员人选。被任命的159名人民陪审员分别来自不同的行业和岗位,把更多的“想陪审、能陪审、陪好审”的群众选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让群众有机会参与到司法的活动中来,让民意有序进入司法,使裁判有广泛的民意基础。

    濮阳县法院将在县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根据新时代司法工作的新要求,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岗前培训工作,进一步做好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任前法律考试、任职宣誓,以确保新任的人民陪审员尽快适应庭审工作,保证其履行法定职责,为辖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常委会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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