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判决被依法拘留,在送往拘留所前的体检过程中,突然觉悟,主动将两万元欠款交付申请人。
2016年2月,王某夫妇向韦某借款30000元,至2018年5月剩余24000元本金及部分利息未还。2018年7月6日,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夫妇偿还韦某本息。2018年10月26日,韦某作为申请人向濮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对被执行人王某夫妇的强制执行。
2018年11月3日,清晨6时,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高法官接到了申请人韦某打来的电话,被执行人王某疑似于濮阳县城关镇某地。6时30分,高法官带领执行局第四团队两名干警,一行三人驱车来到了该地。由于申请人韦某提供的小区楼层不明确,为了不打扰群众生活,执行干警停车在楼下等待。经过近两小时的等候,被执行人王某终于下楼。经执行干警交涉,王某同意到法院执行局与韦某商量执行事宜。
在执行干警的主持调解下,申请人韦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在执行局再次进行了协商,被执行人王某称其手头紧,没有钱,要求过段时间还钱。申请人韦某表示欠款两年多了,不能再等了。中午十二点,申请人韦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要求依法拘留王某。
办理好拘留手续后,两名执行干警将王某带上警车,此时王某的表情已经开始慌张。在警车开往医院体检的路上,王某意识到这次真的“摊上事了”,急忙与执行干警商量,先询问拘留到哪儿,再问拘留多少天。执行干警首先告诉王某如何改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之后又进行了耐心劝导,王某这才幡然悔悟,表示马上还钱。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意见,王某将两万元交付申请人韦某,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