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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凌晨出击威力凸显 多年邻里纠纷一日付款

  发布时间:2018-11-08 08:35:00


    “黄某,我们是濮阳县法院工作人员,你再不履行生效判决支付义务,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这是濮阳县法院执行干警凌晨六点翻墙到被执行人黄某家中隔着窗户对话的一幕。

    “你们是法院的?不可能吧!天还没亮呢!再说俺还没起床,等俺村里的干部来了,俺才能开门”,被执行人黄某慌忙应对着执行干警。

    执行干警一边站在门外对被执行人黄某宣讲执行法律知识和拒不履行法律后果,另一边立即联系其所在村委会的村干部,请求村委配合并见证强制执行工作。

    申请人郭某与被执行人黄某系同村对门邻居。2015年5月12日,两人因撞击纠纷发生厮打,在双方厮打过程中被执行人黄某将申请人郭某头部打伤。当地派出所接警处理,后经法医鉴定,申请人为轻微伤。2015年7月,濮阳县公安局对被执行人黄某处以行政拘留11日并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后申请人郭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3456.92元。2015年7月22日,申请人郭某提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诉讼。2015年9月17日,濮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黄某赔偿申请人郭某各项费用3932.33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黄某多次以没钱为由拒不支付赔偿费用。

    申请人郭某申请强制执行后,该院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多方财产查控,均未发现可执行财产,且双方对立情绪严重。该院执行法官依据双方系同村邻居的特点制定刚柔执行方案,在采取强硬执行措施的情况下,多方面协调双方关系争取和解结案。2018年11月5日,濮阳县法院开展涉民生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凌晨六点果断对被执行人黄某强势出击,在村委的配合下,将被执行人黄某拘传至法院。在执行法干警的努力下,申请人郭某与邻居黄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黄某当场支付申请人郭某赔偿款,至此,历经三年的纠纷终于化解完毕。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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