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濮阳县法院坝头法庭法官在习城乡进行法制宣传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向法官反映,当地有个叫老周的老人正准备状告他的二儿子,双方怨恨颇深,矛盾随时激化。
得知这一消息后,法官和法庭调解员立即进村开展走访。据了解,老周有三个儿子,二儿子前几年得过一场大病,在求医治病期间,感觉父母对自己不够关心,从此与父母心生隔阂,并因此拒不负担老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拒不赡养老人。了解到矛盾起因,承办法官决定在村委会召开道德法庭组织双方调解,这样既能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又避免了父子对簿公堂,有利于化解怨恨,修复亲情。
当天下午,坝头法庭联合司法所和村级调解员来到村委会,组织老周和其儿女进行调解。法官和调解员从法律法规角度向老周的二儿子阐明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并对其不赡养老人的行为予以批评指正,同时也劝解老周作为长辈要多关心孩子,让他们感受到父母的温暖,希望双方能就此放下过去的矛盾,共同促成家庭的和睦。经过反复调解,老周与其二儿子终于冰释前嫌,同时双方达成赡养协议:三个儿子每年给两位老人2400元生活费,老人今后的医疗费由三个儿子共同分担。对这一调解结果,双方都很满意,一场可能发展成父告子的纠纷被圆满化解。
调解结束后,在场的群众鼓起了热烈的掌声,纷纷反映道德法庭辨明事理,以德服人,把小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推动了村庄的和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