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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情深难割舍,子女抚养巧执行

  发布时间:2018-09-21 17:27:11


    前妻因惧怕失信黑名单的惩戒后果悻悻而去,前夫紧握执行法官双手激动地说:“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孩子能留在身边,太感谢你们了。”孩子父母均书面申请撤销执行,两起子女抚养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7年1月份,原告吕某以与被告库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令双方离婚,三个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子女抚养费。同年2月份,濮阳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婚生次女由原告抚养,婚生子及婚生长女由被告抚养,每年10月25日前原告支付子女抚养费5426元,被告支付子女抚养费2713元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时止。判决生效后,孩子父母均没有按期支付子女抚养费,库某也没有将婚生次生交付给吕某抚养。2018年3月,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5月,库某也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发现了该案件的特殊性,为避免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对子女的强制执行慎之又慎。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文书后,吕某和库某没有多大反应,冻结双方的银行存款也仅仅是电话询问了几句,执行效果不明显,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经过再分析案情,发现冻结的银行存款数额少不足以引起重视,该案件的突破口在于孩子而不是钱。执行法官火速驱车赶到库某家里,见到原被告婚生次女后向其询问了随父随母的意愿,孩子明确表明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在取得孩子的书面材料后,执行法官立即向吕某和库某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利害关系,试探出对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的态度,适时组织到院和解,吕某对抚养婚生次女的意愿不太大,而是惧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对生活、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库某又有抚养婚生次女的强烈意愿,该案件的执行困境迎刃而解,吕某不再要求抚养孩子,双方均不再要求子女抚养费,库某表示日后会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不留任何后遗症。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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