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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文明办对濮阳县法院开展省级文明单位检查验收

  发布时间:2018-09-13 08:41:45










    9月12日,省级文明单位验收考核组组长、濮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崔清林一行四人对濮阳县法院2018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崔清林主任介绍了省级文明单位检查验收工作要求,并就组织验收程序进行了说明。濮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文英对验收组一行莅临该院检查指导表示热烈欢迎,并从“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理论学习、丰富活动载体”等四个方面将该院文明创建工作做了详细汇报。

    验收组听取汇报后,资料档案组一行查看了该院文明创建纸质档案,对该院开展的活动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中肯的指导建议;实地查看组实地查看了该院党建展示区、创建专栏、文体活动室和诉讼服务大厅,对该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自1999年被首次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在市、县文明办的指导下,濮阳县法院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创建内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继续以改革创新精神为动力,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深化“创一流工作业绩,树法院良好形象”的创建工作主题,为濮阳市文明城市建设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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