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濮阳县法院组织五名负责少年审判的法官来到濮阳县第四实验小学,给同学们送上了一节阳光法制课。
濮阳县第四实验小学,是濮阳县教育局着力打造的一所全新学校,学校开展的阳光大课间活动一直深受家长学生好评。法官们利用该校阳光大课间活动,结合少年审判工作经历及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向同学们介绍了近年来濮阳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情况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同时告诫同学们要学法守法,远离校园欺凌,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此外,法官们现场向同学们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留守的心灵不孤单》、《普法手册》等,引导他们踏实学习,树立法律意识,提高法律修养。
阳光法制课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强化遵纪守法意识,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真正远离犯罪,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