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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两万多 账户余额竟有百万

  发布时间:2018-08-29 09:05:34


    “高法官,你们效率真是太高了,才三天时间就把拖欠我一年多的钱要回来了!”申请执行人农民工韩某激动地拉着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高法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17年4月,韩某在濮阳某公司工地施工,后经结算,杨某、窦某向韩某出具了25640元欠条一份。韩某多次向杨某、窦某催要该款项未果,遂将二人及濮阳某公司诉至濮阳县人民法院。2018年5月,濮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杨某、窦某支付原告劳务费25640元,濮阳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判决义务。2018年8月,韩某向濮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人韩某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登记表中显示不出任何有利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在接到案件当天向被执行人依法发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互联网银行、不动产、车辆等信息进行了总对总查控。

    功夫不负有心人,总对总查控回馈的第三天,执行干警在执行系统中发现被执行人濮阳某公司账户内竟有高达一百多万元的财产,执行干警迅速冻结了该账户。账户冻结后,高法官带领执行干警立即奔赴银行进行了扣划。至此,三天时间,一起涉及农民工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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