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障破产企业按法定程序有序开展,8月8日上午,濮阳县法院组织召开破产企业管理人会议,濮阳县法院副院长娄建华参加并与全县8家破产企业的管理人进行了座谈,会议由濮阳县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团队负责人贺新红主持。
会议上,娄建华副院长向全体破产企业管理人传达省高院关于破产案件工作安排部署的精神,并根据濮阳县实际,分析了辖区破产企业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了提出了工作要求。会议听取了各破产企业管理人关于破产进度、现存问题、下一步工作的情况报告。贺新红法官根据破产企业面临的实际情况,逐项询问后,为加快解决“僵尸企业”的困局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濮阳县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从全县发展大局出发,紧紧围绕辖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中心任务,综合运用法律手段,为辖区优化资源配置,助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解决破产企业存在的难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