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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杰法官和他的执行团队

  发布时间:2018-07-20 08:47:23


    7月17日,在濮阳市法院系统上半年总结表彰暨大学习大调研动员大会上,濮阳县法院执行第三团队及其负责人郭永杰分别荣获2018年度“半年标兵奖”和“上半年执行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郭永杰团队锐意进取、奋勇争先,始终发挥榜样作用,上半年,收案275件(含旧存),执结186件,执行到位金额6767492.32元,无一执行信访案件发生。

    一、倾尽全力执行每一个案件,使每一个案件都圆满结案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裁判的价值在于执行。郭永杰法官深感责任重大,深知执行无小事,事事都牵动着老百姓的心。为了维护百姓的利益,在工作中,他带领团队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并郑重地向辖区人民群众做出庄严承诺:让那些胜诉的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并在执行实践中默默地履行着自己的诺言,认认真真地执行每一起案件,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首先,他用近乎痴迷的刻苦练就扎实的理论功底。因为他深知坚定地政治立场是干好执行工作的前提,娴熟的业务技能是干好执行工作的保障。他将工作之余的时间投入到学习上,常年的坚持不懈使得他被称为是解决执行疑难杂症的高手,赢得同事们的一致好评。今年以他为主编订的执行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成为同事们爱不释手的办案工具,同时也获得了兄弟法院的一致认可。其次,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制定年工作目标,量化月工作目标,并在每月月底对本月工作进行总结。仔细分析在执行每一起案件中的得失,总结经验教训,并对下月的工作目标进行量化。这样一来,使得执行效率得以大大的提升,并总结出了许多办案的经验法则,在全庭进行推广,进而推动了全庭工作的提升。第三,为保证案件质量,坚持当月结案卷宗当月归档,并在归档前主动进行自查和接受同事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保证了案件质量持续提高。

    二、以“春雷行动”、“夏季雷霆”等专项活动为契机,强力推进执行案件进展,为决胜执行难奠定基础

    郭永杰法官充分利用“春雷行动”、“夏季雷霆”等专项活动形成的强大舆论攻势和良好氛围,带领团队成员顺势而为,执结了一批涉民生案件、陈年老案、代表委员关注案件,震慑了一批“老赖”,助推了执行工作的整体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用惩戒作用,让“老赖”寸步难行。他执行的6件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中,被执行人濮阳市广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欠刘树贤等6人工资款共计33万余元拒不支付,申请人申请执行立案后,依法将被执行人濮阳市广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得被执行人工程投标屡屡遭弃,被执行人再三权衡利弊后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二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老赖”的曝光率,让“老赖”无处藏身。冯某申请执行田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田某外欠账较多,审理阶段都没有露面,进入执行程序后更是无法与其本人取得联系,其家人也不配合执行,无奈之下,郭永杰法官将田某老赖信息上报市法院,并由市法院统一将其老赖信息交给媒体后予以发布,一天之内微信、今日头条客户端等媒体进行了转载,第二天被执行人田某迫于舆论压力主动与执行法官郭永杰取得了联系,并主动要求与申请人和解,使得这一案件得以顺利解决。三是找准时机,发挥拘留这一强制措施作用,让被执行人无心可安。农忙或者是其家庭最需要被执行人的时候往往拘留对案件的解决效果最明显,郭永杰法官针对这一特点,了解每一个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对每一个案件都制定预案,伺机拘留被执行人,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四是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处置力度,让被执行人无赖可耍。有些被执行人认为只要法院找不到他本人,即使将他的房产、车辆等财产查封、扣押了,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对这一类型案件,郭永杰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及时变现查封、扣押财产,充分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使得被执行人丢弃了躲避法院就不会被执行的幻想。

    三、廉洁自律,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郭永杰法官要求团队成员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章制度,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制作廉政监督卡,将监督关口前移。要求团队成员在案件立案后第一时间向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送达廉政监督卡,并要求案件当事人对案件执行过程全程监督,有廉政问题随时可以向郭永杰法官或者单位监察室反映,注重事后监督,对办结的案件,进行不定期抽查,回访当事人。在郭永杰法官的带领下,团队都能做到廉洁办案,奉公守法,深得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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