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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刑事审判团队荣获2017年全市“青年文明号”称号

  发布时间:2018-07-11 11:32:59



    七月是收获的季节。7月6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荣获2017年度濮阳市“青年文明号”,该团队闫晓光同志被评为2017年度濮阳市“青年岗位能手”。

    ——2017年,聚力精准,严打刑事犯罪。

    新收刑事案件1132件,审结1140件,结案率99.38%。每一个数字背后,都是刑事审判团队干警不忘初心,兢兢业业的付出。每一个案件严格把握证明标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防止用“两个基本”代替证明标准,做到重客观证据,不轻信口供,重证据分析,不主观臆断,重调查研究,不轻信经验,重证明标准,不心存侥幸,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7年,宽严相济,强化办案效果。

    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严惩职务犯罪、危害民生犯罪。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符合条件的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以开庭审理为中心,向前向后两个延伸和庭前、庭中、庭后三个教育”及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审判注重维权、依法严厉惩处”的的工作方式,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17年,锐意进取,不断深化改革。

    2017年,最高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濮阳县法院经过一年的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效果--证人出庭6次、非法证据排除12次、召开庭前会议16次。实罪行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原则,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实现公正司法。办理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理案件。

    成绩属于过去,奋斗成就未来。在以后的工作中,刑事审判团队的全体干警将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踏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公平正义、严肃执法的信念不动摇,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不动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繁荣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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