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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懈调解 当场领款结案

  发布时间:2018-06-29 15:56:54


    6月25日,濮阳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办案法官多次尝试运用调解方式,最终促使被告周某赔付原告各项损失5200元。

    2018年3月,周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将在某广场玩耍的三岁幼童李某撞到,造成李某右眉眉骨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经公安部门认定,周某对事故的发生负全部责任,但因在赔偿数额问题上周某与李某家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分歧较大,故原告李某起诉至濮阳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周某支付其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及财产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七千余元。

    案件承办法官仔细分析案情,考虑到肇事车辆虽系无法投保保险的电动车辆,但原告李某伤情并不严重,且事发后被告周某也对李某进行了积极的救治,李某家属对周某并无大的意见,双方争执的关键在于李某年仅三岁,李某家属出于心疼孩子的心态想多索要补偿,周某则认为原告索赔数额过高拒绝赔偿。在找准案件要害的基础上,承办法官立即组织被告周某与原告家属进行调解,调解中被告周某仍以赔偿数额过高为由争辩,李某家属情绪较为激动,调解两度中止,无奈只得暂定开庭时间,通知双方按时到庭参加诉讼。

    6月25日,案件开庭审理前一个小时,办案法官再度试图组织双方调解,被告周某则拒绝表态。案件庭审结束后,见到被告周某态度有所改变,在原告提交的证据基础上,法官抓住机会再次征询原被告双方意见,向被告周某解释相关法律依据及赔偿标准,也对原告不合理的索赔要求予以释明,被告周某终于同意赔付原告各项损失52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原告李某家属收到赔付款后,也终于平息了怒气,与被告周某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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