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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柳屯法庭落实便民措施让群众满意

  发布时间:2009-11-20 07:53:19


    濮阳县法院柳屯法庭在工作中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充分发挥前沿作用,擦亮窗口,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各项措施。一是实行“三公开”即将法庭每位干警的照片、职务及联系电话公开,以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将法庭的办案程序及当事人权利义务及诉讼风险公开,让当事人明明白白的诉讼;对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鼓励群众参与旁听,并提出意见。二是贯彻“四坚持”,即坚持实行立案双轨制,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人等群众实行上门立案。坚持完善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缓、减、免诉讼费。坚持设立便民服务处,给来法庭的当事人提供纸、笔、墨水等用具,以方便当事人书写、休息等候。

    柳屯法庭通过一系列的便民措施,擦亮了服务人民的窗口,树立了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赢得了辖区群众的称赞。

责任编辑:王润刚    

文章出处:濮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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