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公司正在申请贷款,可千万不要把我们纳入黑名单,我们马上凑钱,马上还款!”4月25日,濮阳县法院执行局巧用“失信黑名单”机制执结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濮阳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承揽合同,由甲公司承揽乙公司开发建设的一小区室外消防工程,工程完工后乙公司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下余6万元一直未付。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下余工程款,在办案法官调解下,双方签订了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乙公司仍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了解到乙公司近期正在向银行申请办理一笔贷款,便及时与该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告知其该案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如果乙公司拒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把乙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到时将影响其征信。为避免因被纳入失信“黑名单”而导致公司贷款无法审批成功,乙公司负责人立即表示将尽快还清欠款,并于三日后顺利将60000元欠款交给甲公司,该案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