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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组织全体干警签订 《文明节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8-04-27 09:40:47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充分发挥法院干警在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方面发挥带头表率作用,按照濮阳县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员、公职人员和农村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濮县纪办【2018】15号)文件要求,濮阳县法院组织全院176干警签订了《文明节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

    承诺书包括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时要填写《事前报告表》和《事后报告表》、不通知非亲属人员参加、不搞封建迷信和有违社会功德、公序良俗的活动等五项内容,通过公开承诺,给全院干警设置了行为的警戒线,敲响了警钟,防止违规违纪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增强了大家坚决反对“四风”的决心和自觉性。

    签订承诺书是一种责任要求、一种行为规范,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干警廉洁自律的意识,干警们纷纷表示:今后要严格遵守承诺,坚持廉洁自律、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原则,摒弃陈规陋习,以实际行动破旧立新,移风易俗,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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