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濮阳县法院召开院长办公会,专题研讨该院执行工作,根据第三方评估考核指标,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石文英主持,部分党组成员、执行团队长及执行局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了研讨会。
会上,与会人员先后发言,就当前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展开了积极讨论,并从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加强执行规范化管理、提高执行工作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结合各项意见及建议,会议指出,要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执行流程管理运行机制,保障执行工作公开、高效、规范、有序运转。针对执行案件流程管理,会议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严格实行流程节点控制。明确执行立案、执行案件分流、执行准备、执行财产查控、执行实施、执行审查、结案归档等不同执行环节工作时限,并纳入案件节点管理系统,做到全程监控、随时跟踪、严格把关,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的规范度和公正性,提高执行工作质效。二是明确重点,全程留痕。对执行案件实行分段实施管理,执行启动、财产查控、执行实施、执行裁决、财产处置、结案审查等分别设定专人实施,使案件执行分工更细化、职责更明确,同时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案件结案后,由督查室对卷宗归档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并对整个执行案件进行监督。三是打造“阳光执行”运行机制。要做到执行立案公开、执行听证公开、执行裁决公开、执行措施公开和执行进度公开,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同时确定信息宣传联络员,及时推送典型执行案例、执行事迹,扩大执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