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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送给咱好法官

  发布时间:2018-04-11 09:40:14



    4月10日,当事人刘某来到濮阳县法院,将一面写有“关爱弱势,秉公办案,执法为民,弘扬正气”的锦旗交到了该院办公室主任手中,并说道:“感谢法院,感谢石院长,感谢承办法官,让我得到了公正的判决!”

    原来,当事人刘某与前夫闫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县城的一套房子归刘某所有,孩子跟随刘某生活,闫某每月支付给孩子一千元抚养费。但离婚后,闫某迟迟不肯为刘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拒绝支付抚养费。刘某将闫某起诉至濮阳县法院,要求闫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立案后,刘某向该院院长石文英反映了情况,希望法院秉公办案,为自己和孩子做主。

    石院长了解情况后,希望刘某相信我们法官会秉公执法。承办法官查清事实后,发现闫某不仅从来未履行过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还和几个朋友串通起来作伪证,遂依法判决支持刘某的诉讼请求,要求闫某为刘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近年来,濮阳县法院重点关注家事审判改革,创新便民举措,全力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收到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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