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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行政审判四个到位服务农民群众

  发布时间:2009-11-02 07:40:48


    今年以来,濮阳县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做到“四个到位”,在增强农民法律意识、减轻农民负担、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宣传到位。为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权利意识,濮阳县法院行政庭积极深入到偏远的地区,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行政审判,使广大农民知道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怎样履行法定义务。

   二是办案到位。为方便农民诉讼,减轻诉累,对农民起诉的行政案件,濮阳县法院行政庭本着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少走一个门、少找一个人的原则,法官到农村上门办案,上门送达,巡回审理,就近开庭,并鼓励农民群众旁听庭审,达到了宣传法律、接受监督的双重效果。

   三是执行到位。在下乡执行涉农案件的过程中,加大力度努力促使行政机关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确保农民合法权益的实现。对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执行案件,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多向农民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努力消除他们的抵触情绪,化解官民矛盾,做到既维护合法行政,又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是服务到位。该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积极落实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做到经常下乡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解答农民咨询疑问,提供司法帮助服务,并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较好地密切了行政机关与农民群众的关系,实现了行政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丰收。

责任编辑:王润刚    

文章出处:濮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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