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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间出击

  发布时间:2018-02-23 10:54:43


    “刘法官,我是翟某某,现在张某某在家呢,我知道你们已经放假了,但是找张某某实在是太难了”。

    “好的,你先把人盯住了,我这边马上联系人”

    农历大年三十晚上,濮阳县法院执行局刘法官接到申请人电话后驱车三十多公里从老家赶到法院,与另外三名干警碰头后,一行四人行车近四十公里到被执行人张某某家中,成功将在家过年的张某某拘传到法院,最终促使双方和解。

    2015年2月16日,被告张某某、陈某某向原告借款50000元,借款到期后,二被告拒绝偿还本息。2017年5月16日,双方经过结算,二被告重新为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借款人张某某,担保人陈某某,张某某及陈某某分别签字并捺印,后二被告拒付,原告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张某某偿还原告翟某某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判决送达生效后,张某某、陈某某一直未按生效判决履行相关义务,翟某某随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随即在法院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进行银行、证券、公司、车辆等信息的查询,发现银行有交易记录,执行法院遂决定对被执行人张某某采取拘留措施,但苦于一直找不到人。

    张某某被拘传到法院后,百般抵赖,拒不承认自己有财产,刘法官将银行交易记录给张某某看,并告知其行为已经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向其详细讲解市中院开展的春节诚信活动的有关内容,最终张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打电话让其亲属送来现金5万元,与申请人翟某某达成了执行和解。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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