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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再出发!濮阳县法院召开刑事工作交流会

  发布时间:2018-01-19 11:30:03



    来自西伯利亚的寒气未消,仍是冬寒料峭,2018年1月17日,在院党组安排部署下,我院刑庭、少年庭、环资庭在四楼阅览室召开了濮阳县法院刑事工作交流会,全体刑事审判人员参加了会议,就过去一年的感悟和2018年度工作开展进行了交流。各位审判员梳理了一年中所办大案、要案、难案,总结心得体会并提出工作建议,濮阳县法院党组成员、少年庭庭长张永增就案件一一做了点评。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热烈的氛围让各位干警感受到刑事大家庭的重重暖意。

    卸下旧包袱,背上新行囊,2018再出发。

    再出发!就是深入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

    2017年伊始,最高院就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濮阳县法院经过一年的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效果——证人出庭6次、非法证据排除12次、召开庭前会议16次。每一个数字背后,都是我院所有刑事审判人员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心血和付出。新的一年,最高院又印发“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三项规程”,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等关键环节、关键事项的基本规程,张永增庭长与大家分享了自己的学习感悟,并强调,要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审判原则,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切实坚守司法底线。

    再出发!就是让每一个案件被告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

    推行法律援助全覆盖,让每一个被告人都感受到法制建设的进步,让律师充分参与庭审,让公诉人在开庭中对证据进行全面展示,法庭辩论时让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有理说在法庭,有理辩在法庭,使庭审实质化,不走过场,让每一个参与庭审的人了解案情,知悉法律,认可裁判。通过与县司法局协调,减少了委托调查评估期限,简化了社区矫正交接手续,缩短了简易案件办理周期,使司法辅助工作贯穿到每一个非监禁刑案件的审理执行过程。贼有未曾经我缚,事无不可对人言,让每一个案件公平公正审理是我院所有刑事审判人员的不懈追求。

    再出发!就是轻装上阵,勇于改革,无愧法徽本色

    案多事繁人少,无一不凸显出法院工作的高强度,为了切实有效减轻各位干警的负担,经过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的积极磋商,2018年起,所有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移送到我院,后被我院决定逮捕收监的被告人,一律由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这一重大突破大大减轻了每位一线审判人员的工作强度,让有限的时间更多的投入到庭审中去,真正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8!再出发!我院全体刑事人一直在路上!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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