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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与濮阳县司法局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8-01-18 11:22:01


    2018年1月16日,濮阳县法院与濮阳县司法局在县法院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座谈会。县法院党组成员、少年庭庭长张永增,环资庭、刑庭负责人与濮阳县司法局副局长刘惠恩、濮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代表参加了座谈。各方就《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的亮点及意义进行了热烈讨论。

    会上,张永增庭长表示,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相辅相成。濮阳市作为试点市,是司法改革的前沿探索阵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县法院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开展好两项工作。一是除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外,对刑事案件被告人实行指定辩护全覆盖,在给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同时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以及获得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二是被告人不委托辩护人,将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及时将相关文书送交濮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并对律师的阅卷、复印卷宗等事项予以配合,对案件诸如庭前会议、延期审理等程序事项依法及时告知律师。

    刘惠恩副局长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格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是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刑事审判中具有重要意义。濮阳县司法局将及时、全面的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对县法院通知辩护的案件,及时安排援助律师提供辩护,全力保证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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