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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四个到位”促进未成年人“两抢一盗”案件审理

  发布时间:2009-11-05 15:58:28


    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中, 濮阳县法院深入贯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教育、挽救、感化”的审判方针,做好“四个到位”,认真开展涉及未成年人“两抢一盗”案件。

  一是庭前走访到位,增强庭审教育针对性。通过走访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及被告人所在学校和社区,结合辩护人的举证材料找准对被告人进行教育的突破点,增强庭审教育的针对性。

  二是庭审方式到位,积极推行圆桌审判。濮阳县法院不断扩大少年刑事案件圆桌审判方式的适用范围和数量,增强庭审的人情味,为未成年人接受审判创造较为宽松的环境。

  三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到位。该院采取“物质赔偿保障到位、调解外力借助到位、调解适度把握到位、被告人及受害人思想工作到位”的四位一体调解法,在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尽量适用缓刑。

  四是综合考量到位,重视教育效果。该院从有无悔罪表现、是否全部交代犯罪事实、有无主动采取措施减少弥补或避免所造成的危害、是否从思想上真正认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判断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效果,实现教育效果的最大化。

责任编辑:王润刚    

文章出处:濮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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