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夜幕降临,濮阳县法院的执行法官成功将申请人王某被强扣的车辆开回法院。至此,一起请求返还车辆的案件圆满执结。
12月1日,申请人王某向法院提交了强制申请执行书,要求被执行人安某履行生效法律判决,返还车辆。案件移送到执行局后,承办人员随即向被执行人发送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并没有联系承办人也没有履行义务。
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决定直接下乡到被执行人家中执行。12月11日,承办法官见到了被执行人安某,安某说申请人丈夫开劳务公司,自己为其输送工人获取提成,但申请人丈夫未支付自己劳务报酬十几万,自己也是无奈才将其车扣留。听过叙述后,承办法官向安某讲解了劳务纠纷和非法扣车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并详细分析了安某扣车行为的非法性。在听到法官的讲解后,安某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但是心里仍有不甘,承办法官了解安某的顾虑后,表示将积极协调解决安某劳务报酬的事情。至此,安某彻底卸下了思想包袱,当晚八点,安某配合承办法官将扣押的车开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