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县法院审结一起过失致人重伤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7年5月,被告人张某在濮阳县某油厂库房内,使用高压气泵吹同村村民段某身上的灰尘,不慎导致高压气体进入段某肠道致使肠管破裂。经鉴定,段某的伤属于重伤二级(民事部分双方已和解)。
濮阳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后果,却因疏忽大意,造成他人重伤,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告张某家人与被害人段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告人张某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依照法律之规定,濮阳县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心语】本案中张某使用高压气泵帮助段某吹身上的灰尘,本是好意,却好心办了坏事。因此,助人一定要明白所用工具的性能及可能导致的危害,以免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