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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公众开放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7-12-05 11:23:37




    12月4日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深化司法公开、增强法院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联系,濮阳县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濮阳县职业学校学生等20余人走进法院参观,零距离体验法院日常审判工作。

    活动中,在濮阳县法院干警的引导下,代表委员和学生们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接访大厅、审判庭等办公场所,并认真听取法院工作人员的讲解。亲身感受诉讼服务中心的取号机、网上自助立案、12368诉讼服务热线、微信支付宝支付平台、自助查询系统等便民服务措施。

    在审判庭,大家一同旁听了一起故意毁坏公共财物案件的审理,代表委员近距离监督法院审判全过程,学生们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活动结束后,代表委员表示,通过近距离参观法院工作,深刻体会到法律的威严、法庭的庄重,并表示今后将更加关注和支持法院工作。学生们也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这种生动的普法教育,自己感受到了知法、学法、懂法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要学会用理智控制自己的情绪,用法律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

    “公众开放日”活动拉近了法院与民众之间的距离,是打造“阳光司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濮阳县法院将继续增强“公众开放日”等阳光司法的具体实践,以司法公开促司法公正,满足民众对司法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需求,共同推进法治社会的进程。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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