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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隔阂日渐深 法院执行挽亲情

  发布时间:2017-11-22 08:43:59


    近日,濮阳县法院执行局快速化解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陈某乙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陈某甲与被执行人陈某乙系父子关系,后因家务琐事致使父子产生隔阂,陈某甲年逾七十,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陈某乙对陈某甲不管不问,陈某甲遂将其子陈某乙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陈某乙按年度支付相应的赡养费用。判决生效后,陈某乙拒不支付赡养费用,后陈某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查阅卷宗后,遂即与被执行人陈某乙取得联系,但被执行人拒不到法院接受调查,表示绝对不会支付赡养费用。执行法官考虑到当务之急是见到被执行人陈某乙,并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遂通过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负责人联系到陈某乙,当场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向其释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当进一步询问其为何不尽赡养义务时,陈某乙便向执行法院诉起苦来,把他与其父陈某甲的家务琐事纠纷全都给倒了出来。执行法官耐心倾听完后,同该村委会负责人及村里的家族长积极做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并向其释法明理,使之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被执行人最终认识到即使父亲有做的不恰当的地方,但自己仍为人子,应尽孝道,当场表示会接父亲与自己共同生活。但申请人陈某甲表示自己尚可独立生活,陈某乙还要外出打工,还是自己生活较为适宜。

    通过协商,父子双方就赡养费如何支付的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父子关系也得到了缓和,两人连连向执行法官道谢。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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