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某、袁某等七人将一面“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了濮阳县法院五星法庭王法官手中,对五星法庭全体审判员、书记员的廉洁公正执法、一心为民服务表达了感谢之情。
唐某、袁某等七人是新乡市原阳县某乡镇的农民,2016年7月,他们被家住濮阳县的苏某招往青海省都兰县某农场采摘枸杞,同年10月枸杞采摘完毕后,苏某未支付工资,向唐某、袁某等七人出具欠条后便杳无音信。无奈之下,2017年11月,唐某等七人分别将苏某诉至濮阳县法院,要求苏某支付他们的工资款。
此七起案件中,考虑到七名原告均是外地农民工,到濮阳县诉讼路途遥远,五星法庭加快办案节奏,加班加点,力争促使苏某尽快支付工资款。苏某为逃避法律追究行踪不定,送达成为第一道难关,承办法官在苏某家附近明察暗访,蹲点守候了两天,终于找到苏某。
在跟苏某沟通过程中,承办法官始终秉承着“农民工赚钱不容易,他们的血汗钱不能被拖欠”这一信念,耐心地对苏某强调农民工打工的艰辛,同时向其讲明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在法官晓以利弊的劝说和法律威严的震慑下,苏某当场表示愿意支付工资。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这七起案件在立案后仅仅用了十二天就圆满达成调解协议,七名农民工顺利拿到自己的血汗钱时,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