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某和宋某两人在砖瓦厂打工时相识。一天,宋某因孩子上学急需用钱急的团团转,尚某知悉情况后便慷慨的拿出自己的一万元积蓄让宋某救急,但说明必须在一年内还清,当时宋某很是感激,并承诺尽早还钱。一年后,尚某找宋某催要借款,可是宋某却说没钱,多次催要无果,转眼就过去两三年。后来宋某被催的急,便写下保证书说“年底前一定还清,并给你利息。”可是尚某等来的还是一场空,于是一纸诉状将宋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宋某返还尚某借款一万元。之后,宋某仍然没有履行义务。
案件到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启动小额标的快执程序。失信人员黑名单、张贴“老赖”大头贴、电话沟通、拘传等多种执行手段齐上阵,却换来宋某一句“我没钱,你们拘留我也不怕”。面对如此顽固的“老赖”,执行法官经审批后,依法对宋某拘留十五日。
当戴着银白的手铐被送入看守所,当自由成为渴望的时候,宋某的心理防线崩塌了,不再抗拒执行人员,不再抵赖欠款,立即联系家人把欠尚某的一万元钱送到了法院。经过五天的煎熬,走出看守所大门后的宋某不由感慨:“自由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