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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审快结显成效 案件速裁获点赞

  发布时间:2017-11-02 08:29:18


    2017年10月25日,当事人王某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濮阳县法院小额诉讼庭王法官的手中,王某说:“我追要欠款多年未果,没想到法官十天就给解决了”。

    滑县某村村民张某在濮阳县某村承包土地,一直使用王某农资门市的化肥。2015年10月17日,张某共欠王某货款21375元,2016年7月14日,张某就该笔货款给王某出具了欠条,后王某多次催要未果,遂于2017年10月10日诉至濮阳县人民法院,要求张某偿还货款21375元。

    濮阳县法院小额速裁庭承办法官收案后,当即结合案情到被告承包土地处组织调解未果,考虑到时值秋收之际,被告承包的土地即将到期,若其卖掉秋收作物后还乡,欠款追要一事将愈加困难。基于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10月20日,小额速裁庭本着“快立快审快结”的办案理念,根据法律规定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张某偿还原告欠款21375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2017年10月23日,被告张某收到判决后,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终于表示服判息诉,并当场偿还原告王某货款21375元。濮阳县法院高效快捷的办案作风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称赞,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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