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已不是路,早已变成了河,放眼望去,到处都是一片浑浊,罕见的大暴雨来到了河南省濮阳市。此刻,警车依然在雨中飞速疾驰……
“法官,下这么大的雨,您真的来我家了!”
“雨这么大,你们老的老,小的小,骑电动车去法院太危险,只要能把你们的案件调解了,让你们及时得到赔偿款,再大的雨也阻挡不住我们的脚步!”我抚了下刚被雨水打湿的头发说道。
这是我三个月前承办的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及受伤案件的当事人,被告人小许驾驶无号牌四轮拖拉机牵引私自改装超宽车斗,与被害人小宁驾驶的车辆相撞,造成小宁、小强死亡,小民重伤二级、小交轻伤二级、小木轻微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这个案子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直接依照法律判决不会出错,但是我深入调查了解后,感到了极大的压力。死者小强、小宁均上有六七十岁的父母,下有年幼的孩子,按法律规定,被告人小许对每家的赔偿数额都高达几十万元,可小许家中有八十岁的老母亲、八岁的女儿和多年瘫痪在床的妻子,早已是家徒四壁,负债累累。
公安、检察机关因为小许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而对其监视居住,且小许的肇事车辆没有投保,只能一人承担所有赔偿款。
面对被告人的窘迫困境和被害人家属的激动情绪,我深深地明白,我不能仅仅一判了之。法律是无情的,但是法官是有情的,要做到平息双方的矛盾纠纷,让案结事了人和。
分析整个案件,民事赔偿部分调解无疑是解决案件的重中之重。被害人家属要求被告人对其损失进行赔偿,系法定的权利,应予保护,而小许特殊的家庭情况又是现实的存在。虽然通过我不断地调解,伤者不再要求小许承担赔偿责任,但仅就死者家属的诉求,小许也根本承担不起。若调解不成,将小许收监执行,其年老的母亲、年幼的女儿、患病的妻子将无人照顾,无疑会成为社会的负担,而被害人家属也不会及时得到赔偿。
于是,我又多次奔赴他们双方所在的乡政府、两个村村委,与乡干部、村干部沟通,请求他们一同参与调解,最终小许及小宁、小强家属都作出了让步,终于看到了调解成功的希望。
恰在这时,小许的妻子又脑出血复发,住进了医院,刚刚凑到的几万元赔偿款支付了医疗费,调解又遇到了瓶颈。
“法官,我真的没有办法了,能借的都借了,我知道你真的尽力了,为了我的事你操碎了心,你判吧,你就是让我住监狱,我也对你感激不尽。”小许满脸沮丧地说。
“小许,你不能这样想,我知道你很困难,但你想想,被害人家属老的老,小的小,他们不可怜吗?你住了监狱,你家人怎么办,她们可都指望着你啊,还是想尽办法,让你亲戚邻居都帮帮忙,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我苦口婆心地劝解道。
“法官,我这么大年纪了,儿子死了,以后我指望谁呢,我小孙子又指望谁呢,小许家再困难,他还活着,他有我们难吗?我们的人就该白死吗?”被害人的家属悲痛欲绝,表示如果被告人不对他们的损失进行赔偿,则要求从重处理,收监执行,否则,将赴省、赴京逐级上访。
“大爷,大娘,你们不要着急,我非常理解你们的心情,你们作为被害人家属,我一定保护你们的权利,但你们和小许家离的不远,他的情况你们肯定比我更清楚,现在小许还是想积极地赔偿你们的损失,我也会多做工作……”
这样的场景,在三个月的时间里,无数次出现,我始终耐心地劝解着双方,努力地做着调解工作,一次、二次、三次……最终,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了一致,我长舒了一口气,顿时觉得再苦再累都不算什么,只要自己的付出能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使双方彼此理解、放下心结,让每个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温暖、体验到公平正义,才是最重要的。
作为一名法官,不仅要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依据负责,更要对每一位当事人负责,努力让每个案件的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之间达成平衡,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促进当事人对裁判的理解与信任,让当事人从理性和感性两方面都接受法官的裁判。尤其在当事人需要我们的时候,能坚定地说出:为你,风雨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