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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院长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并当庭作出判决

发布时间:2017-10-11 14:49:18



    为充分发挥院长带头办案的示范与引导作用,进一步提升案件审判质效,9月29日上午,濮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文英公开开庭审理了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诉谭某某、宗某某等六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并当庭作出判决,当庭送达。

    该案涉及的被告人数较多,且原被告双方就逾期利息的争议较大,案件较为复杂。石文英院长在案件开庭前对案卷材料进行了充分地阅卷,了解案情,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组织案件各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全面简洁地概括出案件的争议焦点,引导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整个庭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过程条理清晰、进程流畅、秩序井然。

    为促进案结事了,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原被告双方的意见,经调解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合议庭认真评议后,石院长当庭宣读判决结果,并当庭送达了判决书,到庭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责任编辑:陈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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