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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四个到位”确保“中秋集中执行”活动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7-10-11 08:15:01






    中秋节前夕,濮阳县法院开展了“中秋集中执行”活动,集中执行一批抗拒执行、躲避执行的“骨头案”、“钉子案”,收到明显成效。

    为确保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取得实效,濮阳县法院做到“四个到位”。一是案件梳理排查到位。由承办人甄选执行难度大、白天不易拘传的30余件“骨头案”、“钉子案”的被执行人作为集中执行对象,根据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具体地址,锁定被执行人行踪,提高执行成功率。二是人员分工协作到位。此次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司法警察、宣传人员等共计100余人次,各部门密切协作,通力配合。三是后勤保障到位。为每名执法人员配备警械用具、单兵执法记录仪,出动警车20余次,以方便安置被采取强制措施人员。四是执行预案处置到位。制定《濮阳县法院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以激烈手段抗拒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应对措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处置,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中秋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分赴15个乡镇,逐一进行上门拉网式集中执行,共拘传被执行人25人次,司法拘留12人次,搜查住处及房屋19处,执结案件7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10起,执行到位款项共计93万余元,有力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人民法院的执行威慑力和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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