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濮阳县法院集中学习贯彻市纪委濮纪通 〔2017〕6号、8号文件典型案件通报精神

  发布时间:2017-08-29 11:13:45




    8月28日下午,濮阳县法院召开全体干警会,集中传达学习市纪委印发的濮纪通〔2017〕6号、8号文件典型案件通报精神。会议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尹亚鑫同志主持。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尹亚鑫宣读了濮纪通〔2017〕6号《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和濮纪通〔2017〕8号《关于对濮阳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孟合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的通报》。

    随后,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文英指出,中央八项规定是顺应民心、合乎民意的八项规定,是党把人民百姓的关切、利益放在首位的重要体现,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牢记司法为民这条工作生命线,把八项规定抓出实效,落到实处。她要求:全院干警要以此次集中学习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把思想和行动上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着力转变司法作风,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对《通报》中提到的问题,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对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针对我院三公经费使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进行督查。

    全体干警一致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优化作风,扎实工作,切实提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韩亚茹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