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4日,濮阳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地界问题引发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被告王某当庭赔偿原告辛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800元。
王某和辛某是一个村的村民,两家又系本家,矛盾发生之前关系一直处的不错。2017年6月,两人因承包地界问题发生争吵,王某继而对辛某大打出手,经鉴定造成辛某轻微伤。随后濮阳县公安局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但关于辛某医疗费的问题,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辛某遂诉至濮阳县人民法院。
濮阳县法院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后,及时通知双方进行调解,从情理法着手,劝解邻里之间应相互包容、相互尊重,做事情要合情合理,不能以武力解决矛盾。通过法官耐心、细致地沟通和释法明理,王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走到辛某身旁为自己的不理智行赔礼道歉,并将4800元现金交到辛某的手中。至此,二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案件也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