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法院少年庭在审理“两抢一盗”案件过程中,针对案件特点,创新办案方式,重视法制教育,加强犯罪预防,注重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是对于“两抢一盗”案件,采取积极措施,将法制宣传教育、犯罪预防等工作贯穿案件审理的始终,将案件审判与教育、挽救、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在保证案件审理高质高效和从重从快打击的同时,注重少年刑事犯罪的教育、预防效果;二是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未成年罪犯帮教管理措施,积极参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罪犯思想道德教育建设工作,构建未成年犯思想道德建设的教育网络;三是加大对法盲犯罪分子的普法宣传力度,降低这些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和其回归社会以后的社会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