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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学习贯彻中共濮阳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7-08-07 10:24:45


    8月4号下午,濮阳县法院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传达了中共濮阳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学习了县委常委会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关于持续发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关于巡察制度向基层延伸暂行办法。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文英主持,全体干警参加。

    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文英表示,县委于8月3日召开中共濮阳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张宏义书记全面总结了全县上半年工作,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乡镇进行表彰,濮阳县法院获得了全县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全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希望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此次会议精神和张宏义书记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会议通过的两个决定,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全县大局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随后石文英院长代表院党组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三点具体要求:

    一是站位全县发展大局,狠抓执法办案。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2017年中心工作,强化看齐意识、核心意识,抓班子、带队伍、搞改革、出亮点、补漏洞,不断提高审执效率,灵活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各类矛盾,及时满足新时期县域经济发展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全方位服务濮阳县发展大局。

    二是发挥审判职能,助力脱贫攻坚。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严格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严厉打击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依法妥善审理贫困地区民商事案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院干警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政治纪律规矩,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守廉洁司法底线,严格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实行案件评查和审务督察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卷宗评查、发还改判案件评查,对庭审程序、案件审限、审判事务督查,确保证案件实体和程序公正。

责任编辑:韩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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