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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五项措施促进打击“两抢一盗”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2009-11-14 10:22:53


    濮阳县法院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加强领导,深入动员,为深入开展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组织和思想保障,成立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并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到专项办公室。同时,切实增强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法院和政法委的决策和统一部署上。

    第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营造专项斗争氛围。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在校园、社区等地进行公开开庭、公开宣判、开展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同时,与新闻媒体积极沟通、联系,大力营造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宣传好法律和政策。

    第三,整合力量,注重实效,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一是组成专门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两抢一盗”性质的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审理。二是成立专项斗争案件指导小组,对“两抢一盗”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归纳、总结,确保“两抢一盗”案件质量,准确打击犯罪。

    第四,突出“从快、从严、注重效果”,依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 一是“快”:在法定幅度内,快立案、快审理、快判决。二是“严”:严把案件质量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时间检验的铁案。三是“好”:既要有好的法律效果,还要有好的社会效果;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让群众满意。

    第五,严格责任,强化督导,确保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注重加强对专项斗争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加强对重点案件的协调、督办。 建立工作台帐,确定专人负责。

责任编辑:王润刚    

文章出处:濮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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