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国防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切实保障军人合法权益,濮阳县人民法院坚持五举措高度重视涉军维权工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院党组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党组书记、院长始终把涉军维权作为“一把手”工程,精心部署安排、指挥督导,积极参与活动,办理案件,深入走访慰问维权案件当事人,看望慰问为抗日战争作出突出贡献的老军人干部共计10人。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濮阳县法院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严格落实省法院《关于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规定》,加强诉内维权,公正高效审理案件,促进军地和谐稳定。定期组织干警到濮阳县武装部、武警某中队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为广大官兵送去法律书籍,并提供法律咨询。目前该院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4次,送去法律书籍1000册,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
三是坚持“三优先原则”。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优先原则。优先立案。在立案大厅设立军人军属立案窗口,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涉军案件,做到随到随立,当日受理,当日送达诉讼文书,当日排定开庭日期,当日将诉讼材料移交合议庭。对军人军属涉诉案件,如当事人经济确有困难,在立案时依法给予减、缓、免交诉讼费用。优先审理。合议庭对涉军案件优先审理,快审快结,依法保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运用调解手段,积极促使当事人和解息诉,既把涉军案件办成“铁案”,又着力化解军民矛盾,促进军民团结。优先执行。对各类涉军案件优先予以执行,对侵害军人军属权益的行为坚决给予制裁,切实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实现。
四是加强媒体宣传。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的通联合作,利用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平台,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播放专题片、组织专版、安排专访等形式,对涉军维权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报道,使涉军维权活动确实取得实效。目前该院在各级媒体发表涉军维权宣传20余篇,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是加强司法服务。在开展庭审观摩、法律咨询等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开设涉军纠纷法律咨询电话、网站专栏、电子邮箱和微博微信、发放“维权服务联系卡”等方式,及时回应驻军部队和军人军属的司法需求。目前,该院发放“维权服务联系卡” 1000张,切实为军人军属提供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