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无证醉驾套牌车 肇事逃逸从重罚

  发布时间:2017-07-07 08:39:33


    无证驾驶、车辆套牌、醉驾、肇事逃逸、在公安人员检查时脱逃,种种疯狂举止同时出现在一起危险驾驶案中。日前,濮阳县法院对涉案被告人曹某从重处罚,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曹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4年6月17日晚,家住濮阳县某村的曹某与几个伙伴在本村饮酒,喝到尽兴时有人提议去县城玩耍,曹某遂驾驶自己的本田车开往县城,途中与史甲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史甲与乘坐人史乙受伤。发生事故后,曹某不但不停车施救,反而驾车疯狂逃离现场,行驶至县城南关时,被随后追赶的群众拦截抓获,后被赶来的民警带走。经抽血鉴定,曹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5.6 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而且经调查曹某无驾驶证,所驾车为套牌车辆。自知罪责难逃的曹某趁公安看管人员不备脱逃,公安机关遂对其上网追逃。2016年12月,逃至浙江的曹某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醉酒后无证驾驶套牌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曹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拒不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应予以从重处罚。根据以上事实和情节,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韩亚茹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