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终于结束这段婚姻,对我们来说都是一种解脱,也真心希望我们以后能彼此幸福。”边某如释重负地对前夫张某说。日前,濮阳县法院庆祖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最终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和平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濮阳县的张某在范县打工期间与边某相识并自由恋爱,2009年初,两人按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同居生活并生育一男孩。2010年1月,边某、张某自愿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后边某曾两次向范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均因孩子抚养权、财产分配等问题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边某不得已又撤诉。2017年6月20日,边某再次向濮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该院庆祖法庭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本欲促使二人和好,但是原告边某坚称这段婚姻让自己很痛苦,非常想能从这段痛苦的婚姻中解脱出来,而被告张某声称孩子已经长大,夫妻感情不和也会对孩子成长造成影响,并且继续维持这段婚姻已经无任何意义,因此也同意解除婚姻关系。鉴于此,承办法官经过多番调解努力,使双方就之前存在争议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两人自愿离婚,并向彼此送上最真挚的祝福。